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逾期与遗失
一、图书逾期
读者应按期归还所借图书。如有超期书未还,读者将不能继续借书和利用其它图书馆服务。从超期之日起图书馆自动停止借书、预约、续借权力,直到还清所有超期图书为止。
二、图书遗失
(1)可购买相同版本图书;若无法购买相同版本图书,可购买价钱不低于遗失图书定价的、图书馆尚未有馆藏的、正版全新医学图书,办理地点图书馆总服务台。(详情可咨询86110488,86110492。)
(2)遗失字典、图谱、古本、独本等珍贵图书则按特殊规定处理。